公告名称: |
福建省洛江区政府救灾物资釆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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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洛江区政府救灾物资釆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JCG2021011
项目名称:洛江区政府救灾物资釆购项目
预算金额:34.501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501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洛江区政府救灾物资釆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QZZJCG2021011。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财政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文件精神,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因跨年度,大部分供应商尚未完成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故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要求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如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视为符合。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8.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人: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陶先生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大院413
联系电话:0595-22637750
13、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
联系方法:0595-22578088、15159507988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附1:账户信息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大院413
联系方式:陶先生、0595-22637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
联系方式:小魏、0595-22578088、1515950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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