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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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新民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17日12:00
评审专家名单
无李洪英、张强、钱占先、代影君、薄久成、王莉
总中标金额
¥944.1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阳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787181
采购单位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7627278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787181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3-17至2021-03-18
撰写单位: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姚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title{margin:0auto;text-align:center;.subtitle{text-align:right;.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relative;width:250px;height:250px;margin-left:calc(100%-200px);margin-top:-120px;.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1-210181-00030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民盛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中兴西路116号
中标(成交)金额:9,441,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20799其他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规模及概况1.项目名称: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2、新民市新建城区净水厂,处理能力5万吨/日,水源为地表水源,原地下水净水厂作为新建净水厂热备水源运营管理。
服务要求:1、生产服务:新建城区净水厂,处理能力5万吨/日,水源为地表水源,原地下水净水厂作为新建净水厂热备水源,对净水厂生产工艺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保证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供给新民市生活及生产用水。2、新建城区净水厂处理能力5万吨/日,水源为地表水源,原地下水净水厂作为新建净水厂热备水源运营管理费用构成:(1)管理费用:主要包含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办公经费、员工培训、招待费、职工房租、通讯费、差旅费、公积金等费用;(2)财务费用:增值税及附加费等财务费用;(3)生产费用(化验仪器及药品费、净水药剂及消毒药剂费等)、设备维修费(供水机泵组及高压配电系统维修、阀门维修、老水处理系统热备、建筑物维修、春秋季设备检修老系统热备、排污费等);(4)其他费用:燃气取暖费、绿化养护费、车辆养护费、保洁费等。(5)不可预测费用:井群坍塌、风雨造成高压线路故障等不可预见造成费用。3、此次费用指新民市新建净水厂运营期内发生的经营成本,其中不包含电费,资产、装置、设备的大修、重置以及替换性资本性支出,运营期间新建净水厂与原地下水净水厂作为新建净水厂热备水源同时运行。4.如进水水质指标符合约定范围,运营方需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如出现未能达标情况,运营方需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和后果。
服务时间:6个月
服务标准:达到上级考核及相关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李洪英、张强、钱占先、代影君、薄久成、王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2762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024-317871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阳
电话:024-317871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城区净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24.doc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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