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利晟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嘉福兴德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总部大楼屋面及排水改造与鼓西路集团宿舍外墙零星修缮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总部大楼;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31495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部大楼屋面及排水改造与鼓西路集团宿舍外墙零
星修缮项目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0~100万元为中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495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4)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03月19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控制价),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3月29日09时00分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二层)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03月26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6号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326691 ,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二层,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31787,传真:0591-87831787
联系人:陈德昌、卢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