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村高山洋污水处理及水环境综合整治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QHAX[2021]001号
各投标人:
宝山村高山洋污水处理及水环境综合整治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的3.8其他资格要求修改为:
“3.8.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建建〔2016〕10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为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印发的安建[2020]118号文内“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库名单”内的施工企业。”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若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西坪镇宝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