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ZDY 2021 002 号)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溪县参洋片区F-12-01地块(跃进桥片区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溪县参洋片区F-12-01地块(跃进桥片区改造项目)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国内邀请 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FZDY 2021 002 号
2.项目名称:安溪县参洋片区F-12-01地块(跃进桥片区改造项目)设计。
3.建设地点:安溪县。
4.投资总额:人民币16000万元。
5.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消防、人防、电梯、空调、有限网络、通讯网络、绿色建筑设计、公共局域的室内装饰(不含除公共局域外二次精装修设计)、绿色建筑、公共配套、室外总体工程设计等。
招标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服务。
注:中标人若无承担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相应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作,并报请招标人批准。
6.资金财政拨款 。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福建省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8.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及优化:1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四、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会当天同投标文件以现金形式一同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号,完成编号后由投标人各自自己保管,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再递交给招标代理,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 ;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
1.发售时间:2021年3 月15 日8:00至3 月19 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市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于2021年4 月6 日10: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七、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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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 2021年3月15日08时00分至
2021年3月19日17时30分止
| 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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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质疑书
| 2021年3月22日11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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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答疑纪要
| 2021年3月22日17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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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21年4月6日1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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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 2021年4月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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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3月22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邮箱:fzdyzj0595@163.com)进行答疑。
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2021年3月22日17:30前将澄
清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各投标单位。
八、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最高限价为95万元。
8.2本项目若发生工程变更,招标人不予调整设计费。
九、招标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幢C座14层
电 话:23232684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065766/13655915866
联系人:小叶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