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镇双溪村廊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浦南镇双溪村廊亭建设工程
2、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梁先生(18017205075)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小蔡(0596-2124355)
3、开标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11楼1112室(河南宏业开标室);
4、建设地点:浦南镇双溪村;
5、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05.71㎡,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檐口高度3.9m,结构质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桩承台基础。具体详见浦南镇双溪村廊亭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范围。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451129.49 元,发包价为¥406016.53 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8、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10:30时;
9、监管部门: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6-2582006;
10、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晟鑫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陆仟零壹拾陆元伍角叁分;
(小写)¥406016.53 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谢小丽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建造师证 注册编号:闽23520192020037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刘喜妹 (闽特Z709-03634)(建筑)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汤梅珍、林燕、沈秀莲 ;
12、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13、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中标结果公示期限:自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7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