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泵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I3100000021a01675001201,
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泵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泵站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泵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泵站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规 模:永华大街及复兴苑路泵站设备采购
合同估算价:11051216元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指令后4个月内供货完毕
2.2招标范围: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泵站设备供货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的泵站类或水厂类设备供货业绩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7 09:00至2021-03-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4月15日09时3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路88号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王腾
| 联系人: | 季延成、张帅 |
电话: |
0312-5928578
| 电话: | 0312-5075320 |
传真: |
0312-5928578
| 传真: | 0312-5075325 |
电子邮件: |
gongcheng@163.com
| 电子邮件: | hebeixingji@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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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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