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路沿线泵站及裕翔街、南栗明渠闸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852001A008264,
二环路沿线泵站及裕翔街、南栗明渠闸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环路沿线泵站及裕翔街、南栗明渠闸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二环路沿线泵站及裕翔街、南栗明渠闸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行审投资(202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二环路沿线泵站及裕翔街、南栗明渠闸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最高限价:398.99万元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直接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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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能力的),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7 09:00至2021-04-07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1404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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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0311-80721052
| 电话: | 0311-6603079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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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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