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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实践指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16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实践指导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6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怀宇项目联系电话024-23492292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陶老师024-56608850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怀宇024-23492292附件:附件1应急局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磋商文件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实践指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17 至 2021-03-23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怀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实践指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实践指导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500-00102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实践指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范围 针对汪家、深井子、高湾、3个街道直管企业共232家开展隐患摸底排查一次、整改验收复查一次,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每家企业做整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分析并提出有效整改建议,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 1.基础管理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相关方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2.现场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含大型游乐设施)现场管理、场所作业环境、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安全、电气安全、辅助动力系统、危险作业、相关方作业等现场方面存在的缺陷。 3.对项目范围内的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复查(各一次);在重要节假日、重点时间段,配合应急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检查。 三、应急演练策划与实施 根据示范区的实际,选择合适的演练内容,策划并实施三场实战应急演练。应急演练需采取现场实战演练与媒体同步直播的形式,完成整个演练过程。负责在区内选定、联系演练依托企业、编制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实战预演、制作样片、聘请演员和主持人、现场舞台搭设、条幅布景、提供VR展示设备、LED多媒体技术同步演示、同步直播、无人机拍摄、后期剪辑制作纪录片(不少于15min)及新媒体宣传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 联系方式: 陶老师024-5660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赵怀宇024-23492292 邮箱地址: 304696509@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7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怀宇 电 话: 024-2349229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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