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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XZC2021-FW-03112021年03月16日
沁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托管服务项目需求评审公告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项目名称
沁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人
沁水县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
内容
1、本项目为沁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托管服务。
2、资金自筹。
3、本项目维保托管服务是为医院医疗设备提供整体维保服务。
4、服务期限:3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日期。合同签约1+2方式(即先签约1年,第二年如乙方无违约则再续签2年)。
5、招标限价:158万元/年。
6、对医院医疗设备(详见本招标文件“三、沁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清单”)提供接修、维修、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建立,实施和管理,并且提供及时、可靠、优质的维运统管服务。
预算金额
158万元整/年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对招标文件有无疑议;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需求论证
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刘志刚
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法律
赵文红
晋城市统计局
高级统计师
经济
张月香
晋城市中小企业局
高级经济师
经济
任富叶
晋城市妇幼保健院
主治医师
医疗器械
郝虎平
晋城市项目推广中心
高级经济师
经济
专家论
证意见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该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清晰,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国家行业要求。
本项目切实可行,可以实施。应该严格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沁水县人民医院
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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