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任村镇沙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CG-2021-028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资金自筹资金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书)以及相应的勘察、测量工作。
预算金额:77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完成项目方案设计,经招标方通过后,1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
四、评标日期:2021年3月15日
五、招标公告2021年3月2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
名称
采购
内容
供应商
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预算金额(元)
中标金额(元)
1
林州市任村镇沙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的方
案设计、施
工图设计(
含施工图预算书)以及相应的勘察、测量工作。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91410505417346568W
770000.00元
650000.00元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洁伟、刘海霞、甘志刚(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州市任村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485E
地址:林州市任村镇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方式:1350346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泰隆大厦1311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5896853871
3.监督单位:中共林州市任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6043866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先生
电话:1350346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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