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高新区食品产业园和静脉产业园区七条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设计(2021)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郸城县高新区食品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
2.2 总投资: 约1.1亿元
2.3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11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12-13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 13个标段
1标段:食品产业园富强南路(科技大道-智圣大道)(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2标段:食品产业园富强南路东支路(科技大道-智圣大道)(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3标段:食品产业园科技大道南支路(劳武河东路-工业大道)(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4标段:静脉产业园区未来大道延伸段(南外环路-皇姑河北路)(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5标段:静脉产业园区规划路一(南外环路-皇姑河北路)(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6标段: 静脉产业园区规划路二(未来大道-杨白沟西路)(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7标段:静脉产业园区规划路三(未来大道-杨白沟西路)(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8标段:食品产业园绿化工程
9标段:静脉产业园区绿化工程
10标段:食品产业园照明工程
11标段:静脉产业园区照明工程
12标段:食品产业园监理
13标段:静脉产业园区监理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1-3、5-9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1-9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0-1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2-1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同一个建造师(总监)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3 月 1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 17 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z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5.2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5.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郸城县高新区
联 系 人:周涛
电 话:13592277835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昌建A座16楼1611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394-8535998
7、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3210816
2021 年 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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