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360省道洑湖路绿化、亮化工程360省道洑湖路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360省道洑湖路绿化、亮化工程360省道洑湖路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3-16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委托发布,2021-03-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360省道洑湖路绿化、亮化工程360省道洑湖路绿化工程二标段;,所属区域:江苏-无锡-宜兴,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招标编号:YXS202010017,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360省道洑湖路绿化、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S202010017项目名称360省道洑湖路绿化、亮化工程
标段编号YXS20201001704;标段名称360省道洑湖路绿化工程二标段;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3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3月22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360省道洑湖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YXS2020100170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60省道洑湖路绿化、亮化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360洑湖路,东起104国道,西至金沙路与东岭路交叉口;

2.2工程规模:一标段绿地面积约75612㎡;二标段绿地面积约56582m2㎡;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绿化、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

2.4工期要求: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2.5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770万元;二标段:约650万元;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

一标段:桩号为K0+000至K06+027,绿地面积约75612㎡;

二标段;桩号为K06+027至K11+300,绿地面积约56582㎡;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至少拥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2人(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前述人员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请投标单位从诚信库里获取上述2人的社保交费清单,并将其编入投标文件。

3.1.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为3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绿化施工工程。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系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非纯绿化工程(如市政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的其他业绩,除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算审计报告,结算审定价需体现绿化工程造价超过300万元,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2019年03月2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0年03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0年12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自2016年03月26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只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按标段顺序。每个标段入围投标人和相关参数分标段抽取,分标段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15日至 2021年03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 月26日08 时 4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抽签入围法+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22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联 系 人: 施先生

电 话: 0510-879940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10-81717763

2021 年03月15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

360省道洑湖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YXS2020100170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60省道洑湖路绿化、亮化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360洑湖路,东起104国道,西至金沙路与东岭路交叉口;

2.2工程规模:一标段绿地面积约75612㎡;二标段绿地面积约56582m2㎡;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绿化、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

2.4工期要求: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2.5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770万元;二标段:约650万元;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

一标段:桩号为K0+000至K06+027,绿地面积约75612㎡;

二标段;桩号为K06+027至K11+300,绿地面积约56582㎡;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至少拥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2人(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前述人员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请投标单位从诚信库里获取上述2人的社保交费清单,并将其编入投标文件。

3.1.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为3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绿化施工工程。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系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非纯绿化工程(如市政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的其他业绩,除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算审计报告,结算审定价需体现绿化工程造价超过300万元,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2019年03月2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0年03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0年12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自2016年03月26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只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按标段顺序。每个标段入围投标人和相关参数分标段抽取,分标段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15日至 2021年03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 月26日08 时 4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抽签入围法+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22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联 系 人: 施先生

电 话: 0510-879940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10-81717763

2021 年03月15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投标人联系方式.docx

招标信用承诺书.jpg

评标细则.doc

二标段招标文件.pdf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年第二批物资采购招标增加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贵州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品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陕西省凤县公安局看守所信息化、专用设备及设施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省笔记本电脑采购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耳声发射和诱发电位仪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安丘市民政局应急物资设备(四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2016年北京积水潭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