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电信子午路驻店商招商项目成交人公示
石河子电信子午路驻店商招商项目评选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成交人推荐如下:
成交人:石河子市联科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石河子市联科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35000分/月
渠道积分认购值:35000分/月
新增移动业务量:1200户/月
新增宽带业务量:330户/月
5G套餐+5G终端销量:130户/月
橙分期销量:90户/月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1年3月12日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评选委员会按照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石河子联科通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1/经评审报价排名第1】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潘顺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757677419F
【不涉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编号】潘顺刚,开户许可证号8810-00236144
响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7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招标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成交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成交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异议接收电话】15309931818
邮箱地址:【异议接收电子邮箱】15309931818@189.cn
【招商单位:新疆电信石河子分公司】
2021年3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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