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湖.阳光城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带湖.阳光城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勘察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摇号遴选的招标方式选定勘察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带湖.阳光城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勘察
2、建设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带湖片区。
3、建设规模:建设 3条规划道路:凤山路,起于明叔大道,止于庆丰北路,长约1250米,宽24米;江永路,起于信州大道,止于天佑大道,长约800米,宽30米,江永路及周边道路水系、绿化工程长约1400米,宽30米;元杰路,起于下沽塘路,止于凤山路,长约660米,宽18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设施,并包含燃气、通信等相关管线预留。
4、工程总投资:12946.25万元。
5、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勘察任务书。
6、工程勘察费:孔数暂定为127个,单价为1300元/孔,暂定价为165100元,最终按单价据实计算。
7、勘察工期:15个日历天。
8、公示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8日
二、勘察单位资格要求及投标递交的申请材料: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公开招标活动。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活动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申请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申请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还需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另请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现场查验,外省投标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必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6、提供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承担过勘察费16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可)的勘察工程业绩,业绩材料一律凭1种能证明勘察企业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勘察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勘察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报价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招标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2、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所有原件备查。
三、项目报价
1、本工程勘察费:孔数暂定为127个,单价为1300元/孔,暂定价为165100元,最终按单价据实计算。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的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报告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4、付款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
5、保证金:保证金应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各投标单位开标时把投标申请保证金汇款回单(注明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账号)加盖公章交给代理机构,以便退回保证金。
本次项目保证金:贰仟圆整,并于2021年3月18日16:00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帐号:2031 0309 0000 0295 64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②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结果。
6、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贰仟圆整,由成交单位支付。将从成交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四、随机抽取流程
招标人定于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在上饶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所有参加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出席本次开标会(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标人(按申请人签到顺序编号,申请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公开招标序号),由招标人公开抽取五个编号确定五名入围人选,再由招标人对五名入围人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有查验不合格的补足五名入围人选(按最终实际家数),最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一名作为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中标人)。
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其他
1. 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进行公告、公示,有意向的勘察企业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招标相关情况。
2.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招标人: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793-8330650
招标代理:江西丰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5779990022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报价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 名 称)(项目名称)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 )(¥
)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带湖·阳光城周边市政道路勘察任务书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规划道路拟建地点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带湖片区。建设 3条规划道路:凤山路,起于明叔大道,止于庆丰北路,长约1250米,宽24米;江永路,起于信州大道,止于天佑大道,长约800米,宽30米,江永路及周边道路水系、绿化工程长约1400米,宽30米;元杰路,起于下沽塘路,止于凤山路,长约660米,宽18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设施,并包含燃气、通信等相关管线预留。项目总投资12946.2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及高压线迁移等费用),其中:1、凤山路 为4430.29万元;2、江永路及周边道路水系为6760.96 万元;3、元杰路为1755万元。
二、勘察要求
道路地质勘察要求
1、查明沿线各地段的地形、地貌特征,划分地貌单元。
2、查明沿线地段地层的地质构造、岩土类型、物理力学性质及其分布,基岩风化层厚度及风化破碎程度。
3、查明沿线各地段路基的湿度状况,提供划分土基干湿类型所需参数。
4、实测沿线地下水位,并查明沿线各地段的地下水类型、地表水的来源、水位和积水时间,以及排水条件,论证地表水和地下水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并判定场地地下水及土对钢筋混凝土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查明沿线暗埋的河、湖、沟、塘、坑等的分布。调查了解地下埋设物及特殊性岩土的类别、分布并进行分析评价。
6、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进行评价,提供抗震设计所需的有关参数。对设计和施工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岩土工程技术建议和相关岩土参数。调查了解地下埋设物及特殊性岩土的类别、分布并进行分析评价。
7、查明沿线地段不良地质现象、边坡的成因、类型、性质、空间分布、发生和诱发条件、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论证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并提出计算参数及整治措施的建议。
8、勘探点布置间距及深度应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修订版)等勘察现行规范有关规定。
9、如在勘探过程中遇到淤泥质粘土顶部标高变化较大的或地貌有老河床、或地面以下有暗河的、或现状有河塘等特殊地形处,应加密勘探点布置。
10、土工试验
岩土性质的室内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修订版)及《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等勘察现行规范室内试验的有关规定。岩土工程评价时所选用的参数值,宜与相应的原位测试成果或原型观测反分析成果比较,经修正后确定。
11、其他未尽勘察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桥涵构筑物勘探要求
地质钻孔应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公路勘测规范》(JTGC10-2007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09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 88 的要求。
1、查明桥位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及工程地质特性。
2、探明桥梁墩台和调治构造物地基的覆盖层及基岩风化层的厚度、墩台基础岩体的风化与构造破碎程度、软弱夹层情况。
3、查明桥台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地基容许承载力及成桩的可能性,提供桩端极限承载力和极限摩阻力,并作出定量评价。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对工程的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5、对桥址区边坡及地基的稳定性、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的危害程度和地下水对地基的影响程度作出评价。
6、岩土性质的室内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修订版)及《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等勘察现行规范关于室内试验的有关规定。岩土工程评价时所选用的参数值,宜与相应的原位测试成果或原型观测反分析成果比较,经修正后确定。
7、给出各土、岩层桩周土极限摩阻力、桩端极限承载力、地基容许承载力和天然及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等设计数据。
8、勘探点布置间距及深度应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修订版)等勘察现行规范有关规定。
9、如在勘探过程中遇到淤泥质粘土顶部标高变化较大的、或地貌有老河床、或地面以下有暗河的、或现状有河塘等特殊地形处,应加密勘探点布置。
三、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1、勘察报告装订成册并采用A4版面,图纸单独成册或折叠成A4大小。勘察报告中的术语、计量单位和代表符号应规范化,采用国际化标准。
2、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提交勘察报告4套及电子文档报告一套。
3、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能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四、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拟建工程概况。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影响。
8、工程区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10、提供可选的基础类型(如桩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
11、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12、分析评价边坡稳定性和地基稳定性,提出地基基础与支护设计方案的建议、防治不良地质作用的建议以及边坡工程监测的建议;
13、分析评价道路、桥涵等岩土工程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和设计、施工方案的建议。
14、其它根据该工程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15、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五、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1.勘察文字报告成果
2.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
4.工程地质剖面图;
5.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6.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7.勘探点一览表、地层统计表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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