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资金能力(或相应的融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电力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所有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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