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JCZ2021-01
大兴南航维修基地油化品库房招租公告
一、出租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大兴南航维修基地油化品库房出租。
(二)项目编号:BJCZ2021-01
(三)出租底价:10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单价)。
(四)出租标的:通过隔离的方式,分为四块场地进行出租,如附件3中平面图所示。可选择1块或多块区域承租:
1号区域:约98.45平方米;
2号区域:约116.86平方米;
3号区域:约155.08平方米;
4号区域:约176.24平方米。
最终面积以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建筑面积测量报告为准。
(五)租赁期:3年。
(六)房屋出租用途:航材存放。
(七)信息公告时间:2021年3月15日。
(八)公告信息披露期:公告发出之日后10个工作日。
(九)项目联系人:曹健鸣,联系电话:010-53375305。
(十)项目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航维街南航维修基地。
二、出租方及出租房屋情况
(一)出租方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方资产执管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三)房屋权属: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该房屋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
(四)房屋坐落位置:北京市大兴区航维街南航维修基地维修区内(机场控制区内)。
(五)房屋使用现状:空置,2019年6月竣工。
(六)建筑面积:1号区域约98.45平方米;2号区域约116.86平方米;3号区域约155.08平方米;4号区域约176.24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建筑面积测量报告为准。
(七)房屋用途:航材存放。
(八)装修水平:室内为简单装修,地面为水泥地,内墙为彩钢,天花为彩钢,门为防火门、防盗门,窗为钢窗。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征集承租方个数:1至4个。
(二)承租形式:按区域选择,可选择1块或多块区域承租。须按区域分别报价并分别递交承租申请书。
(三)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押三付三,押金及当季租金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后续须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
(五)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房屋租金包含场地租赁费、物业服务费、电费、水费、燃气费、采暖费。房屋租金不含网络服务费,需由承租方承担。
(六)管理模式:由出租方负责库房日常管理,收费标准为3.5元/平方米/天。
(七)可选服务:根据承租人的意愿,出租方可提供办理承租方货物进出南航维修区专用安检道口需要的相关手续以及承租方从安检道口空侧至库房的航材运输。需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均为非必选服务,根据承租人意愿自主选择。
(八)房屋使用用途要求:航材存放。
(九)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否。
(十)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书(详见附件1)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意向承租方将会被出租人拉入企业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其与出租人的后续商务合作:(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4.承租方应自行办理与其在承租房屋内相关生产活动有关的必要行政许可等法律手续,并自行对相关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十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承租方须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2.正规年检企业无不良记录,以企业网为准。
四、披露信息
(一)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二)信息披露渠道: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三)遴选方式:信息披露期内同一区域仅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人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是否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出租方有权依情况组织二次报价)。如意向承租方报价相同,则依据意向承租方递交的《房屋承租申请书》中的其他承诺以及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条件的接受程度,由出租方综合评议后确定承租人。
(四)承租申请书的递交: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将《承租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后递交给出租方的项目联系人。
五、项目附件
附件1:房屋承租申请书
附件2:可选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3:项目照片及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