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长庆、玉门油田油套管“工厂到井场或作业区库房”运输、装卸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1年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长庆、玉门油田油套管“工厂到井场或作业区库房”运输、装卸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1-XA402-FW2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长庆、玉门油田油套管“工厂到井场或作业区库房”运输、装卸服务项目已由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石油专用管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石油专用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1年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长庆、玉门油田油套管“工厂到井场或作业区库房”运输、装卸服务,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
2.4服务地点:详见附表(招标一览表)
2.5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普通货运)。
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现象;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有类似本项目服务业绩(业绩证明仅限合同及相应结算发票,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3.4人员要求: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驾驶员20名,驾龄不低于5年(含),具备准假车型A2及以上驾驶证(提供驾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10名,具备准驾车型B1类及以上驾驶证(附司机驾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10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6名):取证时间不得低于1年(含),具备Q1或Q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Q2或Q8。。
3.5车辆要求:为本项目配备准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重型半挂牵引车10辆、荷载重量15吨及以上重型普通货车10辆和15吨及以上重型专项作业车(吊车)3辆,以上配备的车辆产权为自有或租赁,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辆所有人购置发票彩色复印件。承诺满足使用要求。
3.6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中的过程质量管控、安全防控及服务要求。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发布的因评价不合格原因取消准入资格的承包商名单,或未被招标人或其所属上级单位列为限制投标单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3日00时至2021年03月17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
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相应项目和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视为保证金支付成功。若投标保证金未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29-86978973;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石油专用管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桑军路9号西安专用管公司 |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 |
联系人:祁军亮 | 联系人:耿鹏李将 |
电话:18691957136 | 电话:029-68934558 |
| 电子邮件:gengp_xa@cnpc.com.cn |
2021年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长庆油田油套管“工厂到井场或作业区库房”运输、装卸服务招标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标段 | 钢管 类型 | 钢管规格 | 工作内容① | 工作内容② | 工作内容③ | 工作内容④ | 运输方向 (区域) | 预计运输数量(吨) | 计重 方式 | 交货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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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长庆、玉门油田油套管“工厂到井场或作业区库房”运输、装卸服务 | 第一标段 | API/非API油套管 | 60.3-177.8API系列油套管和139.7*7.72/9.17mm非API套管(或长庆油田用户订货所需规格)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1采油厂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1采油厂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满足钻前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将暂时不具备运往单井的油套管暂时存放。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1采油厂钻井现场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钻井队指定的地点,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1采油厂 各钻井现场 | 10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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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2采油厂(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2采油厂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满足钻前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将暂时不具备运往单井的油套管暂时存放。 | 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2采油厂钻井现场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钻井队指定的地点,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2采油厂 各钻井现场 | 15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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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10、12采油厂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10、12采油厂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满足钻前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将暂时不具备运往单井的油套管暂时存放。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10、12采油厂钻井现场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钻井队指定的地点,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10、12采油厂 各钻井现场 | 12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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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11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11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满足钻前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将暂时不具备运往单井的油套管暂时存放。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11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钻井现场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钻井队指定的地点,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11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各钻井现场 | 12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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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满足钻前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将暂时不具备运往单井的油套管暂时存放。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钻井现场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钻井队指定的地点,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各钻井现场 | 10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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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7采油厂和玉门油田陇东区域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7采油厂和陇东区域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满足钻前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将暂时不具备运往单井的油套管暂时存放。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7采油厂和陇东区域钻井现场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钻井队指定的地点,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7采油厂和玉门油田陇东区域钻井现场 | 15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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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3、4、5、6、8、9采油厂和陕北评价项目组、陕北勘探项目组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3、4、5、6、8、9采油厂和陕北评价项目组、陕北勘探项目组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满足钻前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将暂时不具备运往单井的油套管暂时存放。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3、4、5、6、8、9采油厂和陕北评价项目组、陕北勘探项目组钻井现场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钻井队指定的地点,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3、4、5、6、8、9采油厂和陕北评价项目组、陕北勘探项目组 各钻井现场 | 6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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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1、7采油厂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1、7采油厂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作业区库房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1、7采油厂作业区库房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作业区库房,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1、7采油厂作业区库房 | 5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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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标段 | 宝鸡/西安基地库房-长庆油田第2、10、11、12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分装点(分装点由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设置) | 在第2、10、11、12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分装点将半挂车辆中的油套管利用装卸设备分装至作业区库房道路运输车辆的重型载货车辆。 | 利用重型载货车辆将油套管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第2、10、11、12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作业区库房 | 安排挂吊人员将配送油套管卸至作业区库房,完成单据的现场签认和项目组的签认并返回给投标人。 | 长庆油田第2、10、11、12采油厂和陇东勘探部、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陇东天然气项目组作业区库房 | 4000 | 称重 | 落地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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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业务价格均为含税价(9%税率); 2.招标人负责在“宝鸡/西安基地库房”的装车;投标人负责钢管出厂后在分装点和井场装卸及倒运用吊带、钢丝绳、垫木、装车加固、保护等材料,并包含在上述费用中; 3.上表预计运输数量(吨)为2021年招标人在长庆、玉门油田预计承揽的合同数量,实际合同数量以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实际运输、装卸数量为准; 4.“宝鸡/西安基地库房”指招标人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和西安市高陵区的两个生产基地库房; 5.各采油厂/项目组钻井现场指长庆油田、玉门油田位于“陕、甘、宁、蒙”等省的各区块钻井现场; 6.各标段“预计运输量”中从宝鸡基地库房和西安基地库房发出量预计各占50%,最终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