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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12日 22:2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2日 22:2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37.45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怀宇项目联系电话024-23492292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陶老师024-56608850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怀宇024-23492292附件:附件1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15 至 2021-03-19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怀宇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500-00099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4,500.00 最高限价(元):37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是示范区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做好域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民群众经济等损失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提高事故信息报送质量和处置情况效率,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内容。 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 应急指挥中心要实施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值守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小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 2.熟悉应急值守业务,团结互助,沉着冷静,恪尽职守。 3.不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接报处置情况,并保持值班室各类设施设备有效使用。 4.交接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在值班室当面交接班点情况,并查点物品,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值班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之前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5.保持值班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仪表整洁,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做到文明值班。 6.遇到影响值班的突发情况时,要及时报告,按领导要求抓好落实,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 (二)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工作职责 1.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班值守,负责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接待来访,并作好登记,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2.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及时了解、核实事故相关情况,半小时内电话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按要求草拟事故信息简报,经带班局领导同意后,在2小时内形成纸质版材料报告,同时做好各项后续处置工作。 3.接到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文件、传真、电话和领导批示指示等,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按照领导要求逐级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4.对需要处置的其它重大事项,按照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做好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 5.做好值班记录,衔接好交接班时间,向接班人员移交值班记录,并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事故信息报送的基本办法 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熟悉应急值守业务,团结互助,沉着冷静,恪尽职守。 (一)事故信息的研判 接线员要有能力判别属于什么类型事故。比如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别事故等级;特殊敏感时期的事故信息判别属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越级上报;对一时难以把握的事故信息及时请示带班(值班)领导。 (二)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处置要求 1.报告带班(值班)领导。第一时间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2.调度事故情况。及时与事故发生地的应急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3.撰写事故信息简报。按照带班(值班)领导指示和事故报告要求,撰写事故信息简报,报带班(值班)领导同意后,在接报事故2小时之内上报。 4.落实领导要求。按照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5.交接待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三)接到预警、预报信息的处置要求 接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预警、预报信息: 1.分析信息内容。重大情况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并提出处置建议,一般情况由值守人员提出针对性要求。 2.及时转达信息。将收到预警、预报信息和提出的针对性要求,转发给涉及预警、预报区域内有关部门和企业。 3.交接待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四)接到其它相关情况的处置要求 1.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急件、政务信息、印章使用等其它相关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按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2.遇涉及其它部门工作的文件、信息时,要及时转达,必要时做好记录登记工作。 3.接到各类举报、投诉、查询电话,应认真记录,热情解答,并根据情况交由相关处室处理。 三、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管理 当前,随着示范区的不断发展,应急值守工作已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的最直接反映,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必须加强管理力度,提升执行能力。 (一)应急值班值守安排报表 形成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安排的报表制度。以月(节日)为单位,在每月28日(每节放假前两天)前,各单位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部门,要对下月(节日)带班(值班)领导和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进行安排制表,并下发本单位各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工作要求 定期培训考试应急值守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事故接报处置流程、事故报告主要内容、应急值班联系电话等,组织相关值守人员去其他指挥中心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事故信息报送质量和处置效率。 (三)节日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 1.要高度重视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和其它特殊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 2.要提前做好特殊时段的值班值守安排,并及时上报值班情况。 3.值班值守期间一旦接报事故要立即处置,值班值守人员需要赶赴现场处置的,要及时调整人员坚守值班值守岗位,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按时报送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段的事故统计数据及相关材料。 (四)按时上报各类信息 1.事故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的报送,要严格按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基本要素要全面、准确。暂时难以报送或者事故情况有变化,要及时了解并续报。 2.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在2小时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向安监部门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 3.在书面报告的同时,要同步发送电子邮件(示范区值班室邮箱、安委办邮箱、政府办邮箱、应急办邮箱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 联系方式: 陶老师024-5660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赵怀宇024-23492292 邮箱地址: 304696509@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2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怀宇 电 话: 024-2349229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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