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以工代赈土城镇张营子村大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以工代赈土城镇张营子村大桥建设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资【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5孔2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T梁,桥宽为净6.5+2×0.5米防撞护栏,下部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轴线与水流交角为90度。桥头两侧根据桥梁高度桥梁宽度以及实际地形设置桥头引道,桥头引道总长140米。计划工期9个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桥梁工程专业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工程的承诺函;3.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2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5 08:30至2021-03-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7 13: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网站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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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
| 地址: | 石家庄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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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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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建林
| 联系人: | 崔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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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7367948899
| 电话: | 185033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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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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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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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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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uayu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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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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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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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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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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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72422101826000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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