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资格预审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资格预审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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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2021年03月14日 19:3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品目服务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4日 19:35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0:00 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03月22日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涛、严琪、王振宇项目联系电话027-82790915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办事处百步亭1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29732939代理机构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7-82790915
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2021-03-14 19:23| 发布单位: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日期:2021-03-22| 项目监管地:江岸区| 【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WHXD-C014-F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1204-0240 3、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611.6(万元) 6、最高限价:11611.6(万元) 7、采购需求: 第1包: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1,其项目范围包括西边以解放大道往西约30米为界,北边自丹水池路往北约83米为界(北边以菜园街为界), 东边以京广铁路线围墙为界,南边自沿江大道往东南方向约45米为界(以江北快速路为界),合围区域。占地面积约为121.42亩,土地权属包括国有和集体,征收总面积约为123557.18平方米(其中国有约为113589.01平方米,集体约为9968.17平方米),户数约为 618户(其中国有约为589户,集体约为29户),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064.06万元;第2包: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2,其项目范围包括西边界线为从菜园街116号沿小区无名小路往北至冯家墩108号为止,北边界线为冯家墩108号与冯家墩174号连线及延长线,南边界线为菜园街,东边界线以京广铁路线围墙为界,合围区域。占地面积约为49.25亩,土地权属包括国有和集体,征收总面积约为37475.89平方米(其中国有约为11529.29平方米,集体约为25946.6平方米),户数约为140户(其中国有约为59户,集体约为81户),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32.66万元; 第3包: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3,其项目范围包括西边界线为汉堤路,南边界线为地块一的北边界线,东边界线为地块二的西边界线,北边界线为冯家墩路,合围区域。占地面积约为72.74亩,土地权属包括国有和集体,征收总面积约为57008.85平方米(其中国有约为46651.55平方米,集体约为10357.3平方米),户数约为419户(其中国有约为397户,集体约为22户),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74.73万元;第4包: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4,其项目范围包括南边以家墩路为界,东边以京广铁路线围墙为界,包含武汉东盟船舶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湖北输变电铁塔厂的部分建筑,北边以新湖路往南约25米为界(新湖五村南面围墙为界),西边自解放大道至新湖路交汇口往东南方向至地块5东边为界,合围区域,及武汉波纹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永成公司等。占地面积约为121.28亩,土地权属包括国有和集体,征收总面积约为100520平方米(其中国有约为49859.64平方米,集体约为50660.36平方米),户数约为399户(其中国有约为195户,集体约为204户),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10.15万元;第5包:轨道交通12号线沿线丹水池辖区等房屋征收工作代办服务5,其项目范围包括中国物资储运武汉汉口公司(661仓储)靠汉堤路边约一半的范围。占地面积约为148.11亩,土地权属为国有,征收总面积约为16348.36平方米,户数约为1户,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30 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征收工作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5包:(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3、方式: 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等,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2)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3)资格预审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3月22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本项目特殊性,最终支付金额根据审计部门审计核定的征收协议补偿额据实结算,故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不设最高限额。2、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分5个包,投标人可选择1个或多个包投标(以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结果为准),但只能按顺序(所投包号数字顺序)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号数字顺序进行评标,当投标人在两个标包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将按标包序号数字顺序推荐其中标候选资格,第二包则由排名第二的顺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4、说明:(1)如资格预审申请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其中:非自然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办事处百步亭12号 联系方式:13329732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方式:027-8279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严琪、王振宇 电 话:027-827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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