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铁隧道局长春地铁5号线八工区钢支撑钢围檩租赁公开招标(二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中铁隧道局长春地铁5号线八工区钢支撑钢围檩租赁公开招标(二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3-15
详细内容:


流水号:(招)202103120003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地铁5号线八工区项目钢支撑、钢围檩及配套材料租赁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SJWZZB(GK)-2021-02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轨道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我单位负责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施工,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中心,该项目钢支撑、钢围檩及配套材料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包括两站一区间,分别为人民广场站、大经路站及人民广场站~大经路站区间。承包内容主要包括除装饰饰装修、罩棚以外的全部土建施工,以及管线迁改和交通疏解。

本标段线路大致为西北向东南走向,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属于长春市繁华区段,其中人民广场站为长春市地标性建筑,两个车站及区间施工影响范围内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市政府机关单位。

人民广场站位于人民广场环岛与长春大街交叉口东侧,沿长春大街东西向布置,为地下两层三跨岛式车站,车站长度205m,标准段宽度24.1m,本站为暗挖换乘车站通过换乘通道与1号线人民广场站换乘,设置3个出入口、1个无障碍垂直电梯(与3号出入口结合设置)、2组风亭(敞口低风井)、1个消防专用出入口(与2号风亭合建)以及2个安全出口。

为满足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钢支撑、钢围檩及配套材料的使用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引进具有良好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

2.2招标内容:

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包件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商家,具有充足的钢支撑、钢围檩库存,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并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证能力,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期间公路、铁路、市政建设项目钢支撑、钢围檩租赁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2019年~2021年期间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暂未签订合同,附中标通知书)。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谈判项目建设单位、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6)承诺参与投标即响应投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标注任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条款,均为无效。承诺如采购人评审过程中未发现不一致条款,但推荐中标了,仍承诺以招标文件条款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13日10:00至2021年3月19日10:00时间内(到账时间以截止时间为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同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投标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各包件售价参见本章“第2.2条件招标内容”,售后不退(因投标人未按时缴纳标书费或缴纳标书费后未在供方系统里进行响应,标书费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请于缴纳标书费后30个工作内提出申请,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收款收据。

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单位全称:中铁隧道局集团吉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22050147030000000965

备注:注明“长春项目钢支撑、钢围檩租赁招标标书费”

4.3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248735373 @qq.com),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响应截止后招标人统一核查标书款,开启标书下载权限,逾期也可以下载标书)。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到账时间以截止时间为准),请于2021年3月19日10时00分至2021年3月19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完全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投标文件(PDF格式扫描件,下同)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0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欢迎有意的投标人到现场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受理;电商平台中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总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视为不通过形式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

7. 争议的解决

如投标人对招标由争议,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

项目物资部: 刘 星 13811593763

公司设物中心:饶圣根 18655966230

吕天顺 13733213322

公司物资部: 杨 勇 18526412411



附件1:JSJWZZB(GK)-2021-02钢支撑、钢围檩租赁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附件表格).docx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浙江绍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厢式工具车供货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北京人卫大厦B座室内装修项目施工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辽宁省葫芦岛日报社房屋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龙岗社会创新中心基础运营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上蔡县农业局上蔡县农业局农药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确山县交通运输局部队进出口道路凌楼至明港高铁站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辽宁省东北大学2016年第七十四批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六)(进口)公开招标信息更正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楚雄市响水箐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天津格调松间项目广告全案委托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