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岩天汇生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红古田”(武平县东留)现代休闲花卉产业园(二期)温室大棚、配套设施建设及租赁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红古田”(武平县东留)现代休闲花卉产业园(二期)温室大棚、配套设施建设及租赁运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FJLYCG2021-0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5438837元。
2、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施工工期:施工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4、租赁期限:租赁运营合同签订日起10年。
三、投标人要求: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不含招标公告当月)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不含招标公告当月)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或实际关联人,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 23.1.4 条。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十个工作日内
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可直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公布的采购公告中查看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对现场状况及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进行考察, 并对有可能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作充分考虑,以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人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必须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十个工作日内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交纳方式: 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在规定时间内缴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账号:171030100100100399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FJLYCG2021-002)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财务室电话:0597-2890916 卢女士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该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中标后至施工完成涉及的各项违约责任担保。该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形且大棚验收合格后30天予以无息退还。
(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施工建设阶段完成后,预留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7%作为租赁运营押金。工程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租赁运营期为十年,若租赁运营期间无违约责任,在乙方租赁期满,且完成设施大棚交还手续后30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4)具体规则以合同细则为准。
八、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7-3389963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597-2529019
地 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
邮 编:364000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