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意向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资产的现状(咨询电话:18977772922)。意向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如因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需要维护维修的,成交竞价人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再承担任何维护维修费用;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元/㎡/月或1元/㎡/月的整数倍,不以竞价底价成交,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承租权;
2、 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即是认可和接受威宁资产公司电子竞价暂行规则、挂牌竞价条件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的条款、约定和公告中租赁合同条款;
3、 竞价成功后,成交竞价人需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内日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威宁资产公司)交纳租赁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赁服务费的(威宁资产公司另行约定除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竞价人将被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成功竞价人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的租赁服务费,租赁服务费按一个月成交租金额度计收;
4、 该标的竞价底价为含税价格,该标的前三年租金标准按成交租金价格执行,从第四租赁年起每年月租金标准在上一租赁年月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涨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签订租赁合同时,成交竞价人还需向出租方缴纳150元租赁合同签订手续费; 5、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成交竞价人在租赁期内须自行负责外附排烟管道以及与租赁标的相关的维修、保养、改造等事项,并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均由成交竞价人自行承担; 6、 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拆除、损毁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租赁标的物主体结构,不得随意加建、新增、拆除构建物,不得随意侵占、圈定固定停车区域; 7、 出租方依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接收该租赁资产,并负责管理及运营,出租方现无建筑竣工、消防备案、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存档,资产按现状出租,成交竞价人须自行办理有关规划、建设、市场监督、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因有关手续无法办理或违规被处罚的全部后果,均由成交竞价人自行承担; 8、 本标的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第1-3租赁月内为装修期,装修期免收租金;成交竞价人在签署《租赁房屋交接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须进场装修,并向出租方和物业公司进行报备; 9、 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属于国际经贸大厦外聘物业公司服务范围,成交竞价人进驻后,必须配合物业公司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10、该标的其他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附后);
11、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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