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持有的广西汇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25户资产总额为178,793.51万元,其中本金126,530.40万元、利息52,263.11万元,代垫费用、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应计复利等另行计算(债权计算基准日2021年2月20日)。具体资产的名称、种类、所在地、标的金额、数量、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等详见《资产清单》,最终以处置基准日确认为准。
二、债权催收
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作为债权人,现依法向债权项下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债权项下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向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之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三、债权处置
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拟对前述债权对外公开处置。
交易对象:该资产支持的交易对象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处置方式: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优先。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特别说明: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在公告有效期内,如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征询或异议,请与我司业务管理部联系人或《资产清单》的联系人联系;如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进行举报,请与我司纪检审计部联系人联系。
附件资产清单
联系人:冯先生 刘先生 谢先生、梁女士
联系电话:0771-2853101; 0771-2853076;0771-2816098;0771-2853080
传真:0771-281810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天桃路27号
邮政编码:530022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71-285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