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卯第三中心小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丁卯第三中心小学、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丁卯第三中心小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新区丁卯,智慧大道以东,张许路以北地块。
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6轨制小学,占地面积32153平方米(48.23亩),总建筑面积2050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293.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4939.7平方米,教学楼建筑面积5619.8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2052.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3605.7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7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15.62平方米。配套建设塑胶田径场、篮球场、强弱电、消防、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3、合同估算价:246万元
4、设计周期:40日历天。
四、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1、建筑及景观方案深化,并报规;2、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5套,经发局要评审)3、施工图深化设计:①、建筑(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节能、消防等);②、室内外工程及综合管线(道路、围墙、海绵城市、运动场地及排水、通讯、监控);③、室内外装修、室内外配套设施;④、景观深化设计(绿化、铺装、小品等)。以上内容所有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4、后续服务和技术指导等与设计相关工作。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设计工程须提供两名项目负责人。
其中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
园林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单独对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资质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需指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资质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或建筑行业资质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除非特别说明外,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
六、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七、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设计费报价10分,技术文件58分,资信、实力及业绩32分。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设计费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设计费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一)报价分(10分)
编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得分
|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46万元。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有效投标文件指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没有恶意竞争和没有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1分,每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扣完为止。
| 10分
|
(二)技术文件58分
编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设计说明
| 根据投标人是否能充分挖掘地块现状、交通、人文等资源,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需求,是否科学合理利用地块空间资源;是否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块建筑功能、交通、造型等的衔接;是否充分理解办学理念进行评分。本项满分3分,评委酌情打分。
| 3分
|
2
| 总平面布局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布局方案中功能分区是否明确,布局结构是否合理,容积率、绿化率等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周边建筑因素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进行评分。本项满分3分,评委酌情打分。
| 3分
|
3
| 技术指标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是否符合消防、日照等规范要求,项目设计深度、成果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分。本项满分3分,评委酌情打分。
| 3分
|
4
| 方案创意文本
|
①
鸟瞰图: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鸟瞰图(不少于1张)设计
理念是否符合现代教育思想、图纸思路是否清晰、空间布局是否合理、简洁明快、流线清晰进行评分;本项满分5分,评委酌情打分,未提供鸟瞰图的不得分。
| 5分
|
②
创意单体建筑效果图: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体建筑效果
图(各单体建筑效果图不少于3张)是否符合功能需求、图纸
思路是否清晰、空间布局是否合理、简洁明快、流线清晰、是否考虑了施工的可行性进行评分;本项满分10分,评委酌情打分,未提供单体建筑效果图的不得分。
| 10分
|
③ 主要景观图: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主要景观图(不少于8
张)是否符合本地特点、是否保证设计高标准高水平又能经济合
理可操作,对项目解读是否准确、方案构思是否新颖,设计是否
有机结合校园文化、办学理念进行评分;
④方案文本的详细(包括日照分析图、文化分析图、区位分析图
、规划分析图、景观分析图、空间分析图等等)
本项满分15分,评委酌情打分,未提供主要景观图及方案不合理
不规范不得分。
| 15分
|
5
| 功能设计
|
平面功能设计合理及各单体内容是否详细及合理,是否符合现
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 14分
|
6
| 方案估算
|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建筑结构形式是否既满足规范要求又经济合理,是否提供方案估算及依据,以及节约造价的比较依据进行评分。本项满分3分,评委酌情打分。
| 3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应对措施等。本项满分2分,评委酌情打分。
| 2分
|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评分说明:
①技术标由评委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以上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技术标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技术标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
注:如有投标单位未提供效果图或效果图完全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重点评审。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
(三)
资信、实力及业绩(
32
分)
1
| 人员配置
| 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满分4分。
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规划专业)得2分。
| 4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配备以下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仅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得分情况如下:
1、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本项满分2分,限评一人。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2分;
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本项满分1分,限评一人。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
3、给水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本项满分1分,限评一人。
(1)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1分;
4、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本项满分1分,限评一人。
(1)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1分;
5、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本项满分1分,限评一人。
(1)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1分;
6、园林专业设计负责人:本项满分2分,限评一人。
(1)具有园林及规划高级职称的得2分;
7、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本项满分2分,限评一人。
(1)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1分;
(2)具有规划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本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本项评分中所涉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10分
|
2
| 类似业绩
| 1、企业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含)以上且合同价19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6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含)以上且合同价19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6分。
注:①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中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投标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③投标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④时间和类似业绩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⑤、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1.0.2条规定,公共建筑则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工业建筑、构筑物。
| 12分
|
3
| 获得奖项
|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最终公告发布之日止项目负责人(以发奖时间为准,下同)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设计奖的,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2、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最终公告发布之日止项目负责人(以发奖时间为准,下同)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成果奖的(或其委托的省市勘察设计协会),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说明:(1)同一项目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奖项,不重复计分。(2)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4
| ISO认证
|
投标企业具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投标企业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投标企业具备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
认证资质需为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或城乡规划编制类型。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 3分
|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本次投标不提供投标补偿金,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于2021年3月10日00:00至2021年3月
15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以联合体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设计企业的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十、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十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注: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名: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
21
年
3
月
10
日
00
:
00
起至
20
21
年
3
月
15
日
24:00
止
;
2、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1
年
3
月
30
日上午9:30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0511-88980539)。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四、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
招标人地址:
|
镇江市丁卯第三中心小学、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 联系人:
|
盛工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51183179010
| 电话:
|
18605114862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 | 邮编:
| | E—mail:
| | E—mail:
| |
|
2相关部门:
|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
0511-81989119
|
联系电话:
|
0511-88980539
|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
0511-81989109
| | |
|
3技术支持:
|
网上招投标系统:
|
CA签章办理指南: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
联系电话:
|
18512527507
| | |
在线办理网址:
| | |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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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电子签名):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