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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机、产科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海康-YZ2021-003)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呼吸机、产科监护仪、除颤监护仪、电子视频喉镜
病人监护仪、婴儿培养箱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海康-YZ2021-003-A
海康-YZ2021-003-B
项目名称:呼吸机、产科监护仪、除颤监护仪、电子视频喉镜
病人监护仪、婴儿培养箱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28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1F000431834 | (A包)呼吸机、产科监护仪、除颤监护仪、电子视频喉镜 | 1 | 批 | 467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1F000431833 | (B包)病人监护仪、婴儿培养箱 | 1 | 批 | 61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
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3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袁州区行政中心东一楼)
五、开启:
2021年03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袁州区行政中心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资格审查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2)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6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4)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以上1-6项资质审核资料须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
(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将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518107887@qq.com)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不参与。
3、响应保证金
A包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B包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供应商如愿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于开标时间前(以代理机构银行实际到账为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达文件指定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4、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
凡涉及本次采购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通知各供应商,请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5、疫情防控
(1)根据《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采取分散式落座,防止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人员接触。原则上各响应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提供《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询价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根据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新冠指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有关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最新要求,现将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有关核酸检测事项说明如下:
(2.1)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2)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3)其他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经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时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795-3272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联系方式:0795-3994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燕
电话:1770795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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