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7202100005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22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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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5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段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事业单位除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更正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段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事业单位除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3)。”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6点“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事业单位除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更正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事业单位除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3)。”
3、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计划表编号:(2021)0069号; 2、本项目采购预算:2538万元,最高限价:2538万元;。3、监督单位:武侯区财政局;电话:028-85558345。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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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吉福南路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28-8506712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2单元1005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67727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28-61677271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