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求是大道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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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大道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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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程莉
| 电话:0317-217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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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分包名称: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领办、代办、数据录入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万元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或2020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失信记录声明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7、《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正副本的,提供之一),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
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15日 17时30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招标文件售价:0.0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时10分 |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10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供货时间:自购买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项目实施。中标劳务公司服务期限为三年,签订三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行每年末由甲方或聘请第三方考核评价机构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即终止购买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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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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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质疑电话:0317-2178231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1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