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环境综合美化工程-湖林永川街店招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鼎市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环境综合美化工程-湖林永川街店招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0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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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环境综合美化工程-湖林永川街店招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3月08日 11:1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市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环境综合美化工程-湖林永川街店招提升改造项目品目工程/装修工程采购单位福鼎市磻溪镇湖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区域福鼎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1:1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预算金额¥178.7101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小平项目联系电话18150220921采购单位福鼎市磻溪镇湖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单位地址福鼎市磻溪镇湖林村永昌街8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13626975736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9号宁德大厦18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江小平 18150220921附件:附件1标书获取联系表.doc
项目概况 福鼎市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环境综合美化工程-湖林永川街店招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JCG-2021-005 项目名称:福鼎市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环境综合美化工程-湖林永川街店招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710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71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鼎市乡村振兴项目-农村环境综合美化工程-湖林永川街店招提升改造项目 1(项) 否 1787101 17871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同时须随身携带的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②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至 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 方式: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邮寄购买磋商文件,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gxhj@163.com。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岗位 联系人 工作职责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江小平 ①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与邮寄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事宜等; ②负责招标文件的咨询、答疑以及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等; ③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等。 电话:0593-7991618 18150220921 邮箱:fjsgxhj@163.com 需要招标文件电子版的已报名投标人,可向项目负责人的上述邮箱发出邮件请求,邮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报名的投标人名称及报名经办人姓名。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全称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帐号 1402027109601048858 14020271096010488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磻溪镇湖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福鼎市磻溪镇湖林村永昌街86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13626975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9号宁德大厦1801 联系方式:江小平 18150220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平 电 话: 18150220921
附件下载:标书获取联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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