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开展部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二次招标)-成交公告
2021年03月08日 11:3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开展部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二次招标)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1:3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公维伟、李晓慧、谢书领总成交金额¥58.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小姐项目联系电话68651571采购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单位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符先生 0898-28820266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小姐 68651571附件:附件17.7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附件2715-1-委托第三方开展部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二次招标)磋商文件-2021-02-03.pdf
一、项目编号:HNQJX-2021-715-1(招标文件编号:HNQJX-2021-715-1) 二、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开展部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定富路与西二环路交汇处海南联塑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第3层中标(成交)金额:58.000000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南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第三方开展部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负责文件中要求的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交接、样品运输、样品检测和比对,并出具相应报告。 详见用户需求 2021年,具体时间按用户要求 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 373-2007)等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同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统字〔2010〕192号)、《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等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监测工作应该在稳定的生产状况下进行,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并记录工况。 3.每次监测时,监督性监测每个测点监测一天(连续生产企业)或一个生产周期(间歇性生产企业),废水监测4次,在一天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采样,获得各监测项目的日均浓度和日累计废水排放量;废气监测3次,获得各监测项目的小时平均浓度和小时废气排放量。结合工况负荷、生产时间等以及季度和年度的平均工况负荷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排工程设施对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等。 比对监测时,对每个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手工和自动至少同步采样监测3次(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对),可安排和监督性监测同步进行;对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烟温参比方法至少获取3个测试断面的平均值,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量至少获取6个数据(其中仪器法可选取不小于2倍自动监测设备响应时间期间的平均值为1个数据,化学法以一个样品的采样时间段监测值为1个数据)。 4.污染源监测分析方法原则上要选用国家和环境保护行业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5.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监测数据须进行三级审核。 6.加强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7.质量控制 (1)实验室每批次样分析要做一个全程序空白,每个监测项目每批样分析一般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样品较少时,至少分析1份样品的平行样;对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项目,做10%的加标回收样品分析或进行质控样品分析。 (2)如另有要求,需按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公维伟、李晓慧、谢书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 文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方式:符先生 0898-28820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联系方式:刘小姐 68651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68651571
附件下载:7.7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附件下载:715-1-委托第三方开展部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二次招标)磋商文件-2021-0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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