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资器材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物资器材场地建设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部物资器材场地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3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9至2021-03-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大街6号1区新五一广场4幢1单元22层2202)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31 09:00,地点为 张家口市东升大酒店A座十一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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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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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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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白助理
| 联系人: | 包晓勇、孟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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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3-8787371
| 电话: | 1536930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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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3-8787371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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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240782866@qq.com
| 电子邮件: | hblz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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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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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桥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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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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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41204120930030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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