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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HXCG-2020052)
2021年03月08日 11:5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清远市公安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1:5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5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30开标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预算金额¥191.8524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63-3365556采购单位清远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1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463408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3-3365556附件:附件1GDHXCG-2020052代理协议.pdf附件2招标文件.rar
项目概况 清远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DHXCG-2020052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捌仟伍佰贰拾肆元整(¥1,918,524.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捌仟伍佰贰拾肆元整(¥1,918,52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清远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 1项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因项目工期紧,本项目“监控前端、卡口前端”增补的外场部分需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施工、安装、接入工作,用户有权对未达要求的中标方取消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提供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4 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5 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6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7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9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原件(已和招标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编号以(项目编号:GDHXCG-2020052)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方式:0763-3463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联系方式:0763-3365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63-336555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08日 相关附件: GDHXCG-2020052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rar
附件下载:GDHXCG-2020052代理协议.pdf附件下载: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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