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业务用车租赁,共计约 7辆,其中轿车 6辆;7座商务车 1 辆
2.2招标范围:业务用车租赁,共计约 7辆,其中轿车 6辆;7座商务车 1 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招标内容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9至2021-03-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3月9日至 2021 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00 ,下午15:00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如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候: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能够反映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2)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30 09:30 ,地点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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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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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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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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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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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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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智文
| 联系人:
| 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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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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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6772023
| 电话:
| 0313-803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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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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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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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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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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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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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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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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