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08日 1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水务局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2:00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4日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光波项目联系电话024-22852669-801、67767750采购单位沈阳市水务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26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53677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52669-801、6776775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3-04 至 2021-03-11 撰写单位: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光波 (沈阳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0-006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样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格式16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变更,以变更公告中的采购文件格式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8日 10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如须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265号 联系方式: 024-88536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联系方式: 024-22852669-801、67767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光波 电 话: 024-22852669-801、6776775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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