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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如皋市重大动物疫病猪链球菌病疫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如皋市重大动物疫病猪链球菌病疫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82210032(XJ001)
项目名称:2021年如皋市重大动物疫病猪链球菌病疫苗采购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2.4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的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相关内容。
(2) 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
(3) 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
(4) 必须是农业部验收通过的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拟投标疫苗应取得农业部专项疫苗生产的相关批文和正式有效产品生产批准文号,并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检测合格.
6.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7.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2020年10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3月8日至 2021年3月12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询价保证金,询价文件中涉及询价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询价保证金执行。
2.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站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采购业务”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获取询价文件操作。
(2)报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询价结束时间。逾期不可报价。
网上报价路径: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点击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点击“采购业务”→“报价参与(询价)”界面进行报价操作,并在附件信息中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询价响应文件,同时进行签章操作。完成后点击提交报价按钮。注:报价只可提交一次,不可修改。
(3)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要求编写“询价响应文件”;上传
“询价响应文件”电子档并进行报价。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①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报价总表(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②询价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和其他证明文件;
③对询价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询价报价截止后,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审核无误的,交易中心进行成交结果公告。
(6)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询价采购报价为项目的单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满足公告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
(5)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合同签订:
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格式参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有关招标文件资料-货物、服务类合同主要条款(通用)中的内容】。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验收:
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7.询价费用:
(1)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不收询价保证金。
8.特别提醒:
(1)报价截止时间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2)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需求。采购人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进行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果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采购人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否则视同完全响应。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询价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询价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周春炎
地址:如皋市农业服务中心2号楼
联系方式:13862768182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
联系方式:见本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石艳(0513-87528959)
项目开标评标:陈丽萍(0513-87623853)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徐飞翔 (15240580971)
CA联系电话:顾玉丽(18906291891)
附件1: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