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补贴专项评审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三、预算总额:252,940.50元
四、项目概况:
为规范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补贴流程,根据《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印发<深圳市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8〕547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19〕2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内部监管体系的通知》(深市监〔2019〕87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深圳市1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须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投标时间和投标方式
投标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0日下午6:00;
投标方式:供应商请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政务公开”中“招标采购”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投标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登陆账号,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系统投标操作。
七、投标资料(投标单位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报价单(格式自定);
4.审计服务方案;
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6.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7.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8.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9.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1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项目资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意:投标文件只能上传一个格式必须为PDF或word文档,大小10M以下,投标次数有且只有一次。)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55-83070324
邮箱:luoqiong@mail.amr.sz.gov.cn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附件1:项目需求方案;
附件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1:
需求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补贴专项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金额:252,940.50元
为规范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补贴流程,根据《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印发<深圳市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8〕547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19〕2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内部监管体系的通知》(深市监〔2019〕87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深圳市1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团队配备3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包括2名专家和1名工作人员。
(二)保证上述工作人员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更换工作人员,并对工
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三)开展对1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包
括协助收集计算补助金额、报补助款转拨报账材料、整理项目资料、形成补贴档案。
(四)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协助完善支付管理流程。
(五)重点关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经费拨付及监管方面的合规合法性、
效率性,完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经费拨付的管理流程,提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及效率。
(六)对评审中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七)2021年计划完成1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评审服务,
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52940.5万元,所报价格超过预算控制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须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评标定标方法:竞价。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内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每季度按进度支付。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验收要求
(一)项目完成后,中标方应向采购方交付以下成果供采购方验收:
审计报告一式五份(内容包括:1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补助金额计算、补助款转拨报账材料、拨付及监管方面的合规合法性、效率性、评审中发现问题的意见建议等材料);项目资料整理成果、补贴档案,与需求匹配,
(二)就上述成果,中标方应提交纸质文档一套,电子文档一套。
(三)中标方应提交的成果未验收合格的,中标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超出完成期限的,视为违约。
七、供应商投标需提供资料(投标单位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报价单(格式自定);
4.审计服务方案;
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6.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7.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8.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9.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1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项目资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附件2: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