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2021-03-0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长乐,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采购业主: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350182]FJHF[GK]202100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82]FJHF[GK]202100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0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FJHF[GK]2021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0000元
投标保证金:49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3(年) | 否 | 1、物业服务范围: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和福州滨海新城(漳港)检察室办公楼及室内外场所,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垃圾分类清运工作、大堂接待、会务服务、绿化维护等,物业保洁物品及绿化维护物品由物业自行负责。
2、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人,保安队长1人,保安兼监控员6人,大堂接待员兼会务人员1人,保洁员5人,绿化维护每月进行,不设专人。
3、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24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和招标文件中关于串通投标的认定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或经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标人须提交自身不存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专项书面声明。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视同小微企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2-10 15:35至2021-02-2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0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乐首占新区凯歌路226号
联系方式:1360087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侧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1#楼16层12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591-83765207、13338295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余
电 话:0591-83765207、1333829502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