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连公路绕城段路灯工程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连公路绕城段路灯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电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范围内跨新长铁路桥~翔宇大道改建段(K13+450~K16+130)、开发区范围内翔宇大道~枚皋路段(K16+130~K20+650)、清江浦区范围内淮安南收费站匝道~G205段(K25+444~K28+400)、清江浦区范围内乡道256(G205~淮安南入口点段)、生态新城范围内跨承恩大道~翔宇大道改建段(K14+750~K16+130)、生态新城范围内翔宇大道~枚皋路段(K16+130~K20+650)、王兴收费站~G233(K0+100~K4+300)段。
2.1.2建设规模:宁连公路绕城段路灯工程配电项目,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3033231.5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 月5日9时 00 分至2021年3 月15日17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EpointWeb/;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 月16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1号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与南昌北路交叉路口
往东北约200米(江苏淮阴软件科技产业园)
邮 编:223001邮 编:223001
联系人:季先生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17-83520370 电 话:138615916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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