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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04日 22:0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品目采购单位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4日 22:0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42.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越项目联系电话0416-3804050采购单位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一段8-35号(西桥桥东)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508195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804050附件:附件1(定稿)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05 至 2021-03-11 撰写单位: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越 (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0751 项目名称: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锦州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项目内容:建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建筑面积4375平方米,5层,框架结构,包括医疗救援类设备及药品库、防疫物资库、消毒药品库、消毒器械库、冷冻冷藏库、资料库等;公用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325平方米,1层,框架结构,包括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等。 配套建设供暖、给水、排水、道路、停车场、绿化、围墙、大门、安防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5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或未下载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一段8-35号(西桥桥东) 联系方式: 0416-5081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 0416-3804050 邮箱地址: lnhsztb@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52 账号: 1616020102000009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越 电 话: 0416-380405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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