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金山新城横江沥暗涵清淤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EPC】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新城横江沥暗涵清淤工程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山新城横江沥暗涵清淤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惠市发改核准[20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山新城横江沥暗涵清淤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2.2招 标 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下埔商业地段。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1.382km 范围横江沥暗涵进行清淤,清淤量约为5.42万 m3。在原截污管上新建检修通道,宽1.3m,总长度2760m(具体规模以批复的概算为准)。
2.5工程造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666.04万元。其中设计费为69.68万元,建安费1596.36万元。具体设计费以市水务集团(或招标人)审核为准,建安费以财政审核为准。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金山新城横江沥暗涵清淤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及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试运行、保修等的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
2.7工期要求: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招标人建设计划为准)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9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2.10标段划分(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四)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2名;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五)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页面截图)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3万元(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相关事宜
7.1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1)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地址为关联IP地址,如该IP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警告。
(2)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特征码检测功能。在投标企业上传投标文件页面,如通过检测发现特征码数据有缺失,将在上传投标文件页面做相应提醒。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2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782800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盛丰商务大厦910室
联系人:周工/郑工
电 话:0752-2840911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原惠州市技工学校3号楼)
电话:0752-7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