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清洁化改造设备组装预制场地
(不含桩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清洁化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清洁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0]2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清洁化改造设备组装预制场地(不含桩基)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清洁化改造设备组装预制场地(不含桩基)项目。
2.2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482644万元(已抵扣设备及材料43684万元增值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估算金额1900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29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清洁化改造设备组装预制场地(不含桩基)项目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同时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4日17时00分至2021年3月9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3月25日09时00分。
7.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邮编:102500;
联系人:侯文军;
电话:010-69343711;
电子邮箱:houwj.ys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张蕾
电话:010-69341362;13811792624;
电子邮箱:zhanglei001.ys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1年3月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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