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原开发区中学校舍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原开发区中学校舍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CKFQ-FSCG6(202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约88万元。
5、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元/m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原开发区中学校舍等质量安全鉴定,原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风雨操场、大门及门卫、实验楼、新建门厅、英语角、配电房等建筑物质量、安全鉴定服务并出具合格的检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须有明确的安全鉴定结论,建筑物等如须加固须提供加固建议方案)。
7、服务期限: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供鉴定服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质量鉴定报告书。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认可。所提供材料须满足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及常规材料检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须满足本项目的检测要求)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鉴定能力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 2021 年 3 月 9 日 17:00 时前使用“CA锁”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领取谈判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谈判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谈判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关于办理CA锁相关事宜详见(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3.2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
3.3请投标人使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工具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 时。
2.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址:http://218.92.181.186: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4. 谈判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时;谈判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一室。
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授权委托书原件、二次报价笔记本电脑,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谈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招标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更正公告(答疑)”形式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三)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251079595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易凡 联系电话:13770196699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中海凯旋门北区9- 127号(海盐博物馆路东)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