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连城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825]FM[GK]2021001、连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连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FM[GK]2021001
项目名称:连城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57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95700元
投标保证金:1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本项目占地20亩,主楼2栋,总建筑面积13000㎡,包括审判大楼、执行事务中心及后山绿地、篮球场、食堂等配套场地。 服务内容: 1、物业区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 2、物业区内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维护与管理(含消防系统、机电、水电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 3、物业区内及周边责任范围区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4、物业区域内交通、治安、消防的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6、公共事务性质的服务。 7、服务期限内责任范围区新建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消防、治安、绿地管理。 | 6957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贰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资格要求补充说明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04 15:05至2021-03-1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26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城县人民法院
地 址:连城县莲峰镇朱子山
联系方式:0597-8915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联系方式:1332821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工
电 话:133282159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