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医用瓶装氧气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LNZYYDXFSYY20210201
商品品目
正版软件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医用瓶装氧气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医用瓶装氧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YDXFSYY20210201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医用瓶装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元/每瓶
最高限价:23.00元/每瓶
采购需求:每天(365天无休息日)上门送货13.5MPa、40L钢瓶装医用氧气。预估量18250瓶/年(以实际消耗数量为准,预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也不作为供应商工作量的保证)。
合同履行期限:2年。第一年服务期满,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续签一年合同。(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管理部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气。
2. 供应商如为经营单位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气。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售价:50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3 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期间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到公司邮箱79421406@qq.com并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或携带上述资料现场领取。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4-3196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俭
电话:024-31918388-315
标书价格
500元元
开标时间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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