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明秀东路188号及北湖路西二里48号办公楼二层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1-101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3月04日-2021年03月12日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明秀东路188号振宁翠峰15号楼、振宁翠峰会所二楼及北湖路西二里48号南毛小区办公楼二层(制衣厂),共3个标的招租。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拟招租经营用途
备注
1
明秀东路188号振宁翠峰15号楼15-12号商铺
52.94
750
5000
3
非餐饮类
合同到期日为2021.3.31
2
明秀东路188号振宁翠峰会所二楼
215
3000
10000
3-5
仅办公使用
合同到期日为2021.2.28,租金前三年不变,自第四年起,逐年递增5%,以此类推。
北湖路西二里48号南毛小区办公楼二楼(制衣厂)
220
1650
租金前三年不变,自第四年起,逐年递增5%,以此类推。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15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受让保证金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首月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3个月租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