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龙门委托发布,2021-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省道S244线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龙门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龙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二期)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2016〕554号)和《关于调整省道 S244 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建设规模的批复》(惠市发改基础〔2020〕46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 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市交发〔2021〕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除省、市补助资金外,市财政给与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龙门县政府负责筹措,招标人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为4.97千米,采用80km/h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新建,整体路基宽60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中桥44.04米/1座,小桥31.04米/1座,涵洞1016.11/16道,主要平面交叉4处。桥涵设计车辆荷载:公路-Ⅰ级。项目投资总额为50788.08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3847.041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除省、市补助资金外,市财政给与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龙门县政府负责筹措。
(二)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号
| 合同起讫桩号
| 里程
长度
| 招标范围
| 监理服务期
| 资质等级
|
/
| /
| 4.97千米
| (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二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2)监理人不需要组建中心试验室 。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37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2个月,交工验收及缺 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二(二)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的投标时,对于工作范围有重合的施工监理标段和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标段不允许兼中,即施工监理/标段与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标段工作范围重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提供内容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书面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着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
注:1、本项目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2、鉴于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3、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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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40号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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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16800
| 邮 编:5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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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2-7790645
| 电 话:0752-212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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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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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
电话:0752-798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