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平利县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安康-平利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安发改农经[2019]779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年中央预算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城关镇:徐家坝村、长沙铺村、三合村;长安镇:中原村、双杨村、柳坝村、梁家桥村、张店村、高原村、高峰村、千佛洞村、中坝村;广佛镇:广佛村、塘坊村、铁炉村。
2.2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排污主管网16916.58米,支管网11974.02米;建“三格化粪池”15处900立方;2、沟渠治理工程:修建排污渠4678.86米,沟渠护坡1763.24米;3、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新建公厕5处;安装太阳能路灯230盏;道路硬化385米;4.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购置垃圾车20辆、垃圾中转箱80个、垃圾桶4814个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平利县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书平发改农经招标核字[2021]4号文件批准,本项目标段划分为十三个标段。具体划如下:
一标段:城关镇徐家坝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二标段:城关镇长沙铺村、三河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三标段:长安镇千佛洞村、高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四标段:长安镇张店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五标段:长安镇梁家桥村、中坝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六标段:长安镇中原村、高原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七标段:长安镇双杨村、柳坝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八标段:广佛镇广佛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九标段:广佛镇塘坊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十标段:广佛镇铁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十一标段:购置垃圾车20辆;十二标段:购置垃圾箱80个,垃圾桶4814个;十三标段:长安镇中坝村、双阳村、柳坝村安装太阳能路灯230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至十标段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十三标段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十一、十二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次采购内容);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③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④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在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805室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一标段至十标段同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6.2 递交地点:安康市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第一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本网站》、《各界导报》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18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监督电话:0915-8661186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
一标段至十标段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利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位1805室
邮 编:725500 邮编:725000
联系人:陈志权联系人:王武苗
电话:15991330163电话:13991559689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