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机电设计 (JDSJ-1) | 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要求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进行勘察设计。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3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承担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以上机电专业设计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内累计完成100公里(含)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项目(某项高速公路设计业绩中包含机电工程,招标人认可该项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机电专业设计经验,作为技术负责人或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内累计完成100公里(含)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项目(某项高速公路设计业绩中包含机电工程,招标人认可该项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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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均须满足资质要求。 |
其他要求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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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