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汀江源龙门4A景区创建工程——智慧旅游系统工程结果公告(合同包[350821]SH[GK]2021001-1-1)
一、项目编号:[350821]SH[GK]2021001-1
二、项目名称:长汀县汀江源龙门4A景区创建工程——智慧旅游系统工程
三、采购结果
[350821]SH[GK]2021001-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营背大街一幢五楼 | 109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821]SH[GK]2021001-1-1 包1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010299 其他网络设备 | 其他网络设备 | 浩田科技 | 800D | 1(批) | 1096000 | 1096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宽 (包1) |
评审专家: | 李志虹,刘长平,吴家福,谢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帐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营背支行,开户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帐 号:1372070104000587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比率 100以下 1.5%、100—500 1.1%、500—1000 0.8%、1000—5000 0.5%、5000—10000 0.25% 。2、开标场地费按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开标场地费以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821]SH[GK]2021001-1-1 包1 :1096000元
收取对象: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汀县庵杰乡人民政府
地址:长汀县庵杰乡庵杰村
联系方式:1528037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泸县方洞镇中心街92号
联系方式:0597-3166015(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汀县南熏亭105号3楼)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吕
电话:0597-3166015(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汀县南熏亭105号3楼)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